上海黄浦卢湾雲萃-卢湾雲萃公寓-地址 电话 售楼中心【楼盘介绍】

衢州楼市 2024-04-18 15:50:07
用手机看
扫描到手机,新闻随时看

扫一扫,用手机看文章
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

上海黄浦卢湾雲萃(荣科大厦)--临滨江精装修约115-133㎡行政公馆卢湾正芯:老上海深厚的人文底蕴,与魔都繁华的现代生活,谱写怀旧和时尚完美融合的经典,卢湾壹十八,封藏卢湾记忆上海黄浦卢湾雲萃(荣科大厦)-…

上海黄浦卢湾雲萃(荣科大厦)--临滨江 精装修 约115-133㎡行政公馆

优惠预约热线:先拨打400_9939_116听到提示音后再拨分机号902【售楼中心】

客户经理:18521564377 (微信同号)加微信请备注楼盘名称:【卢湾雲萃】领取最新优惠

★★★ 预约参观,错峰接待,感谢配合!

◆◆◆售楼中心—欢迎来电咨询〢—匠心钜制恭迎品鉴!

┏┈🔥 卢湾·雲萃🔥┈┓

#黄浦区#不限购行政公馆

‼整层装修|多层在售‼

🌈卢湾情怀|世博滨江🌈

🏠115-132㎡|特价628-838万

#解析#卢湾雲萃 十大卖点

1:区域|黄浦老卢湾 板块价值高

2:环境|住宅环绕 楼下小区公园

3:休闲|黄浦滨江700米 步行达

4:出行|4号线鲁班路站200米

5:体量|整层装修 多层在售

6:私密|智能门禁 安心入户

7:装修|全屋高定软装 法式轻奢

8:品质|进口电器 品牌优选

9:停车|车位足 停车无忧

10:质保|2年工程保质保修 省心

区位优势:

核心黄浦 百年卢湾

北至延安中路、金陵西路,与老黄浦、静安区交界;

东至西藏南路、制造局路、高雄路、江边路;

西至陕西南路、瑞金南路,与静安、徐汇区为邻;

南至黄浦江河道中心线,与浦东新区相望。

卢湾区有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,丰富的历史人文史迹,区内有历史遗迹100余处及一批近代优秀保护建筑。

无论是三十年代号称东方香榭丽舍大街的霞飞路(今淮海路),还是散落在区内的18幢欧式优秀保护建筑和蓝天白云下绿树掩隐着的幢幢小洋房。这里曾经吸引了巴金、梅兰芳、柳亚子、郭沫若、许广平、徐志摩、郁达夫、刘海粟、丰子恺等近代几十位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者、文化人、艺术家在此生活、工作。是上海最能体现东西方文化相融、交流的区域之一。

基础信息:

行政区:黄浦区

商圈:打浦桥

面积:115-132㎡

总价:688-858万元

项目详情:

物业类型:商办

产权年限:2010-2056年

单价:5.95-6.8/万元

可售量:10套

总高:22层 净高层高:3米

梯户比:4梯6户 交付标准:精装交付

物业公司:荣道物业 物业费:15元/㎡/月

车费:只租不售 停车费:1200元/月

水费:6.43元/吨 电费:1.2元/度

楼盘特色:

卢湾正芯:老上海深厚的人文底蕴,与魔都繁华的现代生活,谱写怀旧和时尚完美融合的经典,卢湾壹十八,封藏卢湾记忆

便捷交通:身居繁华芯,地铁二轨环伺,南北高架、内环高架近在咫尺

咫尺繁华:坐拥新天地、打浦桥、淮海路等魔都3大顶级商圈,日月光、田子坊、淮海路、思南公馆等百万商业荟萃,随心享受

品质严选:甄选大金中央空调、卡萨帝冰箱、杜拉维特洁具、老板电器、蒙娜丽莎瓷砖等国际大牌

产品特色:整层装修,挑高6米入户大堂,彰显回家礼仪,全三房户型设计,实用

圈层进阶:临黄浦江畔,豪宅云集,跻身塔尖人物,敬献巅峰圈层

配套优势:

交通:轨道--4号线鲁班路站,13号线世博会博物馆站,12/4号线大木桥路站,9号线打浦桥站。

自驾:内环高架、南北高架、延安路高架,畅达全城。

医疗: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,复旦大学附属医院,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。

教育:上海市卢湾中学,上外黄浦外国语小学,上海大同中学,瞿溪路小学,海华小学。

商业云集:

日月光中心:地铁上盖的综合性商业中心,占地约14万平方米。集百货、电子、餐饮、娱乐于一体,每天迎接近十万客流光顾,已然成为这座城市居民心中的聚会胜地。是黄浦区打浦桥商圈内的一站式购物中心。

新天地石库门商业街:一个既具有典型上海历史风貌,又融合西方特征的时尚休闲文化娱乐场,如今已然成为上海的“城市客厅”、“城市名片”。

淮海路:淮海路是全上海公认的最美丽、最摩登、最有“腔调”和情调的一条街,现代化建筑林立,时尚名品荟萃,紧随世界潮流。以高雅浪漫著称,是众人眼中华贵雍容的购物天堂。

上海黄浦卢湾雲萃(荣科大厦)--临滨江 精装修 约115-132㎡行政公馆

优惠预约热线:先拨打400_9939_116听到提示音后再拨分机号902【售楼中心】

客户经理:18521564377 (微信同号)加微信请备注楼盘名称:【卢湾雲萃】领取最新优惠

1、本资料为邀约邀请,不作为最终交付标准或承诺;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其补充协议、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;

2、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、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、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;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,敬请留意最新资料!
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